首页 > 政务公开 > 主动发声 > 提案议案>

对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1414号建议的答复

时间:2017-03-01 11:38:58来源:新疆政府网
【字体:打印

艾则孜·木沙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新疆维吾尔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升格为新疆维吾尔医医药学院的建议》(第1414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新疆维吾尔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升格为新疆维吾尔医医药学院,有利于维吾尔医药学高等教育提高层次、扩大规模和优化结构,对促进民族地区教育事业和医药卫生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了促进该校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进一步加强该校的师资力量。近年来,自治区相继为该校增设了护理系、预科部、成人教育部、直属分校、电教网络中心、后勤服务中心等教学教辅及附属机构,并为该校增加事业编制40名。

目前,该校升格工作已纳入《自治区高等学校设置“十三五”规划》,自治区已组织高校设置评议专家组实地考察评估了该校,并对学校升本过程存在的有关问题进行指导。同时,自治区人民政府已于2015年11月向教育部提交了该校的升本报告,待教育部评估批复后,自治区人民政府将加快推进新疆维吾尔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升格为新疆维吾尔医医药学院的有关工作。

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

联系单位及电话:

自治区政府督查室        0991—2383610

 

2016年9月20日

bc365备用网址站
主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    承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管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    地址:乌鲁木齐市中山路479号

ICP备案号:新ICP备05001680号建议:使用1366*768分辨率/IE9.0或以上浏览器以达到最佳浏览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