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主动发声 > 提案议案>

对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2010号建议的答复

时间:2017-03-01 11:49:36来源:新疆政府网
【字体:打印

艾则孜·木沙等4名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加大新疆和田地区乡镇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力度的建议》(第2010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自治区高度重视和支持和田地区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安排各类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城乡规划、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等。 “十二五”期间,我区支持和田地区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17个,支持资金26742万元。2016年,国家第一批专项建设基金给予和田地区2个污水处理设施及污水管网工程支持,共下达专项建设基金5000万元。与此同时,还通过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137933.6万元,用于支持和田地区城镇与保障性住房相关的供水、供热、供气等基础设施建设;通过兴边富民行动和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专项,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3177万元,有效解决了和田地区13个乡镇基础设施建设不配套的问题。截至2015年,和田地区城镇供水普及率已达93.61%,污水处理率达64.83%,生活垃圾处理率达85.37%,城镇基础设施水平和承载能力明显提高。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强与国家部委的沟通协调,加快推进PPP模式,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投资建设运营,积极争取世界银行、亚洲银行等外资贷款项目;同时加强与对口援疆省市的沟通,争取资金支持,改善和田地区的民生条件,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

联系单位及电话:

自治区政府督查室          0991—2383610

国家发改委投资司          010—68501478

 

2016年9月20日

bc365备用网址站
主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    承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管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    地址:乌鲁木齐市中山路479号

ICP备案号:新ICP备05001680号建议:使用1366*768分辨率/IE9.0或以上浏览器以达到最佳浏览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