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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2011号建议的答复

时间:2017-03-01 11:49:43来源:新疆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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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则孜·木沙等4名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支持和田地区改善办学条件的建议》(第2011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国家和自治区为改善教育基础设施条件,缩小城乡、区域教育发展差距,推动公共教育协调发展,投入专项建设资金实施了一系列教育工程。据统计,2011至2015年间,和田地区已先后实施了初中工程、校舍维修改造工程、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校安工程、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工程、抗震加固改造工程、薄弱学校改造计划工程等,国家和自治区共投入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专项资金23.4137亿元,新建校舍面积152.3万平方米,同时还配置了部分教学及生活设备,也新建了一批双语幼儿园,极大地改善了和田地区的基础教育办学条件,为双语教育进一步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也为促进新疆民生建设、社会和谐和长治久安起了重要作用。

目前,自治区正在制定2016-2020年《自治区农村学前三年双语教育发展规划》,从幼儿园工程建设、运行保障、教师配备等方面,积极争取中央、自治区给予资金投入和政策支持。计划“十三五”期间,再扶持各地新建和改扩建一批双语幼儿园,并且将学前双语教育覆盖面由现行学前两年扩面至学前三年。对和田地区改善办学条件的资金投入额度将在“十二五”的基础上再递增20%,截至目前,2016年共拨付薄弱学校改造项目、义务教育标准化项目、校舍维修项目等五批次42177万元。

今后,自治区将继续加大对和田地区教育事业发展的支持力度,在项目、资金上予以倾斜支持,共同解决好和田地区学校建设资金需求问题。

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

联系单位及电话:

自治区政府督查室          0991—2383610

 

2016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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