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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9247号建议的答复

时间:2017-03-01 11:54:41来源:新疆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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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晓蓓等5位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加强新疆职业教育的建议》(第9247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新疆职业教育专业设置结构调整的建议

职业教育专业设置是教学改革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自教育部颁布高职、中职新的专业目录和出台相关管理办法后,新疆职业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已趋于规范,正在建立和完善职业院校专业设置动态调整机制,以适应产业调整和升级的变化。建议所提到的“现代农业”、“现代物流”、“社会管理”3类专业方面技术技能人才,不仅是新疆落实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行动计划,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现实需要,也是体现新疆职业教育特色之处。我们将纳入“十三五”全区职业教育教学改革任务中,并积极争取通过中央、对口援疆省市和新疆自身,支持一批职业院校全面规划、设置、建设,力争建立以优质品牌(特色)专业为核心、不同教育层次相衔接、与全区产业相匹配、具有新疆特色的3类专业体系。

二、关于鼓励内地高校与新疆联合举办各类专业硕士班,加

强新疆本地人才的培养的建议

目前,自治区一方面依托7所普通高校(其中内地高校3所),实施中等职业教育“定向培养免费师范生(本科、学士)”培养计划,把“定向培养免费师范生”作为职业院校补充师资的重要途径。另一方面,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加强现有师资培养,开展职业院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工作,在教育部支持下,放开招生计划,制定鼓励政策,引导教师每年报考内地高校和疆内高校专业硕士研究生,加快培养一批在教育教学改革中发挥引领示范作用的骨干教师和专业带头人。同时,我们将积极争取协调教育部,对新疆教师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录取方面给予一定的倾斜政策,帮助提高新疆教师培养规模。

三、关于全面规划设置纺织领域各级各类人才的培养的建议

为重点推进纺织产业发展,自治区于2014年出台了《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发展纺织服装产业带动就业的意见》(新政发[2014]50号),对纺织服装产业人才培养工作做出了全面系统的部署,实施了纺织服装人才培养专项计划,确定了新疆大学、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新疆供销学校等一批高校和中职(技工)学校作为培养基地,力求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纺织服装产业人才队伍,实现发展纺织服装产业带动就业目标。目前,承担培养任务的各学校专业招生计划已列入每年自治区教育事业计划正常实施中,学校与科研单位、纺织服装企业开展共建技术工艺和产品研发中心、实验实训平台、技能大师工作室等合作活动,培养中高端研发人才。

四、关于加强投入,着力提升新疆地区职业教育的能力与水平的建议

新疆地处祖国边陲,经济发展远远落后于全国平均水平。虽然“十二五”以来,中央和对口援疆省市对新疆职业教育给予了重点支持,但由于原有基础薄弱,缺乏稳定的长效投入机制,总体投入仍然不足。目前,中央和对口援疆省市资金支持大多集中在职业学校基础能力和实验实训设备方面,“硬件”为主,“软件”偏少,造成学校内涵建设缓慢。自治区将积极与国家部委沟通协调,争取加大对新疆的支持和倾斜力度,增加专业教学改革、产教融合与校企合作、学校管理水平提升、“双师”教师培养等项目,尽快改善新疆职业学校的“短板”,实现统筹推进新疆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和内涵建设协调发展的目标。

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

联系单位及电话:

自治区政府督查室        0991—2383610

 

2016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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