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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地区“电气化喀什”规划报告(2016-2020年)获批

时间:2017-07-11 05:49:32来源:喀什地区行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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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经喀什地区行署同意,喀什地区“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喀规办发〔2017〕3号文”对《喀什地区“电气化喀什”规划报告(2016-2020年)》进行了批复。规划从2017年3月启动编制,经过初稿修改、征求意见、评审审查、上报批复4个阶段,历时4个月的编制工作圆满完成。

规划批复强调:各县(市)、各部门要把规划中的各项任务落实在政策、指标、项目上,认真做好规划的贯彻实施及实施当中的跟踪监测和中期评估工作,切实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科学性。规划一经批准,即具有法律效力,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擅自更改,确需修改调整的,要及时上报行署批准。

“电气化喀什”规划涵盖了喀什地区所属的12个县(市),主要针对工业、建筑、交通、旅游、农业等领域,以提高电力消纳能力、优化能源消费结构、推动电能替代、推进电气化水平为目标,提出规划建设的发展方向和重点任务,是今后指导各县(市)、各部门、各领域、各行业开展“电气化喀什”建设的重要依据。规划获批实施后,对于贯彻落实自治区“电气化新疆”行动计划、加快推进“电气化喀什”建设必将发挥引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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