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建设 > 依法行政 > 行政执法>

巴州召开塔里木胡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重点核查问题处置工作协调推进会

时间:2017-12-06 05:57:38来源:巴州政府
【字体:打印

12月5日,巴州召开塔里木胡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含孔雀河中下游)重点核查问题处置工作协调推进会,对相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巴州党委常委乌音山出席会议并讲话。巴州党委常委、副州长张树新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贯彻落实好塔里木胡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含孔雀河中下游)范围内影响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处置工作,既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具体体现,也是为人民谋幸福的重要手段。相关县市和单位必须提高站位,把此次的塔里木胡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含孔雀河中下游)范围内影响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处置工作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一项政治责任,进一步强调“四个意识”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性和政治性,坚持问题导向,主动作为、精准发力、综合施策,着力改善塔里木胡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含孔雀河中下游)生态环境,为改善巴州生态环境质量发挥重要作用。
  会议要求,相关县市和单位要坚持“分期分批、分门别类”的原则,兼顾巴州稳定发展大局,按照巴州党委、人民政府印发的《推进方案》规定的时间节点,积极稳妥加快推动处置工作进度,在时限内完成工作任务。对保护区内塔里木河流域管辖范围内的问题,塔里木河流域管理局要积极协助相关县市,各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在2018年1月底前完成整改处置。对孔雀河中下游生态恢复,巴州库尔勒市、巴州尉犁县政府要联合各相关部门,开展专项联合执法行动,于2018年1月底前坚决清退拆除非法耕地的供水供电设施,封填取缔非法机井,实行水量严格管控,严厉打击非法开荒。
  会议强调,此次的工作任务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巴州库尔勒市、巴州尉犁县、巴州轮台县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成立以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塔里木胡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及孔雀河中下游影响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推进方案》的要求,采取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措施,进一步细化推进方案,严格按照整改时限,建立整改台账,按照台账逐项销号。同时,建立领导干部分片包联到户工作机制,责任落实到人,确保整改处置工作按期完成。
  会上,张树新代表巴州人民政府分别与巴州库尔勒市、巴州尉犁县、巴州轮台县签订塔里木胡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含孔雀河中下游)范围内影响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处置工作责任状。

主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承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
地址:乌鲁木齐市中山路479号

ICP备案号:新ICP备05001680号建议:使用1366*768分辨率/IE9.0或以上浏览器以达到最佳浏览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