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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1月全区排污费突破5.4亿元

时间:2017-12-14 06:21:41来源:自治区环保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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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排污收费月报统计显示,2017年1-11月,全区征收排污费5.4亿元,较上年同比增加3331.01万元,增长7%;环比增加1.29亿元,增长31.2%。其中:地属企业征收金额3.25亿元,同比增长11%,委托征收企业征收金额4435.45万元,同比增长34%,自治区本级征收直征电力企业排污费为1.72亿元。

巴州、吐鲁番市、伊犁州、乌鲁木齐市、昌吉州等5个地州市排污费增长幅度较大,分别较上年同期增长191%、55%、79%、17%、16%、13%。

下一步,自治区环境监察总队将继续以“严格排污申报审核、实现拓面扩项、坚持应收尽收、完善排污申报台账”为工作导向,积极完成2017年排污收费工作,确保2017排污费应收尽收。12月初将按照相关规定与各地州市完成排污费对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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