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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州博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再发力

时间:2017-12-18 04:01:41来源:巴州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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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2日,巴州博湖县纪委对乌兰再格森乡扶贫工作中存在的干部作风不实不细、责任心不强、失职失责等问题进行专题通报,涉及相关人员17人,立案审查7人,组织处理10人。
  “解决好扶贫领域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是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政治任务。”巴州博湖县委常委、纪委书记胡定新说:“让贫困人口和贫困地区同全国一道进入全面小康社会,是党的十九大向全国各族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我们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必须要下一番‘绣花’功夫,真扶贫、扶真贫,不能让任何一个贫困户群众漏掉,没有得到帮扶。”
  2017年以来,巴州博湖县纪委与该县扶贫办联合对扶贫工作进行常态化督查,尤其是党的十九大召开之后,按照落实总目标的要求,每两天进行一次督查。督查组不打招呼、不事先通知、不接受安排农户,随机抽查档案,选择贫困村、贫困户,与农牧民群众聊家常、核实情、摸底数。重点对群众的家庭收入是否达到脱贫标准、安居富民房补贴享受、干部的作风情况等问题进行督查。
  根据督查结果,巴州博湖县纪委开列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时限,对发现的扶贫领域存在的问题,坚决做到不调查不放过、问题不查清不放过、处理不严肃不放过、整改落实和责任追究不到位不放过,确保各项扶贫政策的精准实施、精准落地。
  “扶贫工作开展到哪里,严肃的监督执纪问责就落实到哪里,做好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就要拿出‘绣花’的功夫,带着‘放大镜’去,做到不漏一户不落一人,坚持问题导向,对问题线索快查快处、快查快办,对典型案例公开曝光,形成持续震慑警示作用,以铁的纪律为打赢脱贫攻坚战保驾护航。”胡定新说。
  党的十九大以来,巴州博湖县纪委共开展监督检查16次,下发通报5期,通报落实脱贫攻坚任务不到位的乡镇党委5个、干部47人次,立案审查1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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