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热点专题 > 环保大督察 > 环保行动>

昌吉回族自治州迅速落实中央第八环保督察组督察自治区情况反馈会精神

时间:2018-01-15 04:30:24来源:昌吉日报
【字体:打印

1月2日上午,中央第八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反馈了督察情况。1月2日下午,昌吉回族自治州州长马雄成专门召集会议,传达中央第八环保督察组督察自治区情况反馈会会议精神、听取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突出环保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及交办信访举报件办理督察情况。并对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和部署。

会议对抓好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提出了具体要求。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对照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和责任分工,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会议强调,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深刻理解把握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的严肃性与重要性,始终践行绿色发展理念,以高度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做好督察整改工作。针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要虚心接受,照单全收,及时把督察反馈意见转化为推进督察整改工作的动力,做到坚决整改、全面整改、彻底整改。

据了解,自2017年9月11日,中央环保督察组督察结束后,自治州党委、政府立即召开中央环保督察问题分析研判会,梳理出中央环保督察期间自治州存在的13个突出问题,并下发了《关于印发自治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突出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昌州党办传[2017]136号),对13个突出问题制定了整改落实方案,标明了每个问题的牵头负责领导和责任单位,并制定了详细的解决方案和办结时限,确保每个问题都能得到彻底整改落实。

截止目前,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阜康市制定了《阜康市2017年大气污染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完成企业提标治理、燃煤锅炉整治、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等25个项目。采取淘汰落后产能,严格环境准入条件、工业企业提标治理、实施燃煤污染专项整治、开展小散乱污企业的治理、加快清洁能源替代利用、加大城市扬尘综合整治力度等13项强有力的整治措施,实现空气质量同比好转。

进入冬季后,阜康市空气质量改善成效显著,根据监测数据显示:10-12月重污染天数同比减少12天,优良天数同比增加10天,六项主要空气污染物中PM10、PM2.5、CO三项均呈下降趋势,分别下降10.5%、32.1%、20.0%。

在矿区治理方面,对兖矿集团硫磺沟煤矿煤矸石堆放未落实分层压实要求,存在自燃现象的问题,2017年投资278.32万元,对存在自燃部分进行整治,目前已完成清理自燃点、分层压实、黄土覆盖、区域绿化等工程。2018年计划投资82.7万元全面开展绿化工作,美化矸石山。

在园区污染治理方面,各县市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要求,开展淘汰落后产能排查工作,并制定淘汰方案。2017年昌吉州对5家钢铁企业、33处煤矿开展关停淘汰工作,共淘汰钢铁落后产能186万吨、煤炭产能299万吨。

在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关于昌吉州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滞后,9个工业园区中6个未建成污水处理厂的问题。目前,6个园区已有2个园区建成并投运,1个园区已建成正在调试运行,剩余三个园区正在加紧实施。

主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承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
地址:乌鲁木齐市中山路479号

ICP备案号:新ICP备05001680号建议:使用1366*768分辨率/IE9.0或以上浏览器以达到最佳浏览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