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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2017年就业惠民工程圆满完成

时间:2018-01-15 05:10:37来源:昌吉州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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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昌吉州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昌吉州党委政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总目标,狠抓“就业惠民”重点工作,通过实施就业促进计划、大力推动创业促就业、强化公共就业服务等系列重点措施,就业创业工作取得新成绩。2017年,昌吉州实现城镇新增就业2.88万人,完成全年任务目标的110%,其中就业困难人员就业3666人,完成全年任务的114%,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93.29%,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内,“零就业家庭”24小时动态清零成果继续得到巩固,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16.17万人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5.54万人次,接收安置南疆籍城乡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人员2160人,全面超额完成年度工作任务。

一是扎实做好喀什和田地区城乡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始终坚持把做好喀什和田地区城乡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作为一项紧迫政治任务抓实抓好,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建立州、县(市)协调联动、信息共享工作机制,从快从实督促做好岗位开发、岗前培训、食宿保障、后续管理等工作,采取绩效考核管理,开展7次专项督查,坚持“同工同酬”,确保劳动合同签订、薪酬待遇保障落实到位。坚持定期信息报送和常态化督促检查相结合,确保对转移就业人员思想动态、工作情况掌握全覆盖。

二是狠抓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大力实施“1234”就业援助服务和扶持创业“五个一”行动,通过网格化管理、包干制服务、首站登记制等有效措施,实现了实名登记制管理的“零缺失”。设立2000万元高校毕业生创业资金,扶持高校毕业生创业团队自主创业。面向社会发布3982个就业见习岗位,落实补贴529.08万元,811名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对困难群体高校毕业生实行“一对一”重点帮扶,为344名困难群体高校毕业生发放求职创业补贴27.52万元。招录117名高校毕业生赴基层开展“三支一扶”工作,组织176名高校毕业生赴援疆省市进行创业培养和岗前培训。

三是精准实施就业援助。在全疆率先成立州、县劳务合作组织联合会,实现“抱团发展”和信息资源共享,有力带动了4万余名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常态化实施城镇就业困难人员“一对一”精准帮扶,落实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资金7025万元,2804名就业困难人员享受政策并实现就业。实施劳务合作社、企业每吸纳1名少数民族民族劳动者给予500-2000元就业奖励资金的创新举措,落实补贴资金41.85万元,帮促249名少数民族劳动者稳定就业。发放社区就业援助金68万元,210名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创业。2260名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得到妥善安置。

四是全力推动创业带动就业。强化创业载体建设,优化创业环境和创业政策。指导吉木萨尔县、昌吉市乐活创业小镇分别成功创建为自治区级创业型县市和创业孵化基地。组织开展了23家创业型乡镇(街道)创建单位验收工作。全面落实创业扶持政策,为169名创业者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579万元;为642名入住创业孵化基地创业者落实房租、水电费补贴1144.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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