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国家下达新疆的24.77亿元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已经提前拨付给各地州(市),将对履行草畜平衡义务的牧民进行奖励补助。
2018年新疆草原生态保护政策落实补助奖励总面积6.9亿亩。其中,禁牧草原1.5亿亩,实施草畜平衡管理草原5.4亿亩。补助奖励标准为,对水源涵养具有重要保护作用的山地草甸类草原以及山地类自然保护区每年每亩禁牧补助50元。对退化严重的温性荒漠高原、高寒荒漠和高寒草原禁牧补助为每年每亩6元。对禁牧区域以外的草原,根据承载能力,核定合理载畜量,实施草畜平衡管理。对履行草畜平衡义务的牧民,按照每年每亩2.5元的标准予以奖励。
今年草原奖励补助重点向南疆倾斜,涉及南疆的草原生态奖补资金,倾斜达到6亿元。新疆从2016年起实施新一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目前,全区累计下拨补助奖励资金74.3亿多元,惠及全疆30万户农牧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