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机构 > 政府组成部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监察厅

时间:2004-04-01 00:00:00来源:
【字体:打印

http://www.xjjct.gov.cn/jijianwei/u/image/20141015/1413318423669049896.jpg

自治区纪委监察厅是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的专门机关,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行政监察条例》及中央纪委、监察部有关文件规定,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方面职责。本届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由中国共产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八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自治区党委常委宋爱荣任自治区纪委书记。

自治区纪委机关监察厅内设18个职能部门,具体为:办公厅、组织部、宣传部、研究室、法规室(自治区预防腐败局办公室)、党风政风监督室(自治区人民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至第七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机关党委。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自治区党委工作部门,设在自治区纪委。

此外,还有自治区纪委监察厅干部培训中心(办案点协调管理中心)、机关服务中心、信息中心和新闻舆情中心等4个事业单位。自治区纪委机关监察厅统一管理的双派驻机构22个。

内设机构及职责简介

办公厅:负责处理机关日常事务,筹备组织重要会议、活动;组织起草委厅重要文件文稿;督促检查有关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负责机关对外联络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职工服务保障工作等。

组织部:负责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和制度建设;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承办有关干部人事工作;负责纪检监察系统干部培训工作等。

宣传部:组织协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以及廉政文化建设工作;负责机关的新闻事务和有关网络信息工作等。

研究室:综合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组织协调开展政策理论及重大课题调查研究;会同有关单位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民意调查;负责纪检监察学会秘书处的日常事务工作等。

法规室(自治区预防腐败局办公室):负责提出自治区纪检监察法规制度建设规划、计划和立法建议;参与并协调有关制度及规范性文件起草、修订、审核和报送工作;负责纪检监察法规制度的咨询答复、解释、立法后评估、备案审查、清理;综合协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考核;承担自治区预防腐败局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等。

党风政风监督室(自治区人民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综合协调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维护新疆社会稳定和实现长治久安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综合协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风建设规定、廉洁自律规定等制度规定的落实,开展党风政风监督专项检查;履行自治区人民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职能等。

信访室:受理对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按照管理权限受理不服党纪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的申诉;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和电话网络举报事项等。

案件监督管理室:集中管理干部问题线索;统一受理下级纪检监察机关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报告;归口管理查办案件工作中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协调事项;负责向中央纪委报告问题线索及案件查办情况;监督检查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安全办案情况等。 

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四纪检监察室至第七纪检监察室:监督检查联系地区、单位领导班子及自治区党委管理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章以及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维护新疆社会稳定和实现长治久安等方面的情况;监督检查联系地区、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的情况;承办联系地区、单位自治区党委管理干部的违纪违法案件和其他比较重要复杂案件的初核、审查;综合、协调、指导联系地区、单位及其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等。其中,一室主要联系喀什地区、和田地区、克州和政法、教育口的单位等;二室主要联系巴州、阿克苏地区和宣传文化、农口的单位等;四室主要联系伊犁州、塔城地区、阿勒泰地区和党政群口的单位等;五室主要联系哈密地区、吐鲁番地区和经济口的单位等;六室是主要联系乌鲁木齐市、昌吉州、国资委及监管企业等;七室是博州、克拉玛依市和中央驻疆单位企业等。

第三纪检监察室(政治纪律监督检查室):综合协调维护政治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相关办法措施的研究,提出工作建议;做好政治纪律案件问题线索的管理和处置工作;组织协调全区政治纪律案件的查办工作;承办党员干部严重违反政治纪律(需立案检查)及相关联违纪违法案件的初核、审查等工作。

案件审理室:审理需呈报中央纪委、监察部,自治区党委、政府审批或备案的案件;审理直接检查处理和地(州、市)级党组织、政府(部门)报批或备案的案件;按照管理权限承办党员、监察对象的申诉案件;承担监察厅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等。

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监督检查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章以及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维护新疆社会稳定和实现长治久安等方面的情况;按照管理权限受理有关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举报,负责问题线索初核及案件审查工作等。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党建工作;负责机关日常纪律作风建设和党员思想政治工作;领导机关纪委和工会、共青团(青工委)、妇委会工作;配合组织部承担委厅机关干部人事工作有关事项等。

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提出自治区巡视工作规划、计划和方案;负责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开展巡视的有关协调工作;向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巡视工作重要情况;承担巡视工作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工作等。 

 

主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承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
地址:乌鲁木齐市中山路479号

ICP备案号:新ICP备05001680号建议:使用1366*768分辨率/IE9.0或以上浏览器以达到最佳浏览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