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机构 > 政府组成部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材料行业管理办公室

时间:2004-04-01 00:00:00来源:
【字体:打印

主要职责

(一)研究提出自治区建材工业的行业法规,组织制定行业管理规章、技术标准;汇集、分析和发布行业经济技术信息,提供信息咨询服务。

(二)协调行业内部关系,维护公平竞争秩序;掌握、分析自治区建材行业生产动态,向有关部门提出政策建议;促进建材资源综合利用,推进新型建材及制品的开发和推广应用;组织有关的自治区建材行业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

(三)指导直属国有建材企事业改革和结构调整,指导自治区国有建材企业扭亏解困、减员增效和实施再就业工程。

(四)负责自治区发展散装水泥、新型墙材和建筑节能工作;协助有关部门作好自治区非金属矿资源勘察、开采的监督管理工作。

(五)承办自治区人民政府和自治区经济贸易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根据以上职责,自治区建材行办设4个职能处。

(一)综合处

负责机关文秘、档案、保密等行政事务;负责管理机关国有资产;根据自治区经济贸易委员会的授权,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人事管理工作。

(二)规划发展处

研究拟定自治区建材行业发展战略和行业规划,引导行业合理布局,优化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促进建材资源合理开发和综合利用,推进新型建材及制品的开发和推广应用,加快散装水泥和墙体材料革新工作;对有关的建材工业投资项目给予指导并提出意见;组织有关的建材工业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协作。

(三)行业管理处

研究提出建材工业的行业法规;组织制定自治区建材行业管理规章、规范和技术标准;汇集、分析和发布行业经济技术和市场信息,提供信息咨询服务;协调行业内部关系,掌握、分析行业生产动态;向有关部门提出政策建议,指导行业协会、学会、研究会工作。

(四)企事业改革处

指导自治区建材国有企业扭亏解困、减员增效和实施再就业工程;指导国有建材企业改革和结构调整,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推进直属事业单位的改革;管理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

按有关规定设机关党总支,接受自治区经济贸易委员会直属机关党委的领导。

党委委员、副主任张明新

组织机构

综合处

规划发展处

行业管理处

企事业改革处

机关党总支

老干处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散装水泥办公室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非金属矿工业办公室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材料行业管理办公室机关服务中心

 

主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承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
地址:乌鲁木齐市中山路479号

ICP备案号:新ICP备05001680号建议:使用1366*768分辨率/IE9.0或以上浏览器以达到最佳浏览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