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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通信管理局

时间:2004-04-01 00:00:00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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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电信行业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对本地区公用电信网、专用电信网实行统筹规划与行业管理。

(2)负责受理、核发本地区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和电信设备进网管理,会同地方价格主管部门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监督、管理本地区的电信服务价格与服务质量。

(3)保证公用电信网的互联互通和公平接入,协调电信企业之间的经济与业务关系。

(4)根据授权,负责电信网码号及其他公共电信资源的分配和管理。

(5)组织协调通信与信息安全、党政专用通信和应急通信工作。

(6)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和《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赋予的职责。

(7)全区互联网行业主管部门。

(8)完成工业和信息化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9)完成自治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2机构职责

1、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日常工作的协调和督查;负责人事劳资、外事、财务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信息、保

密、信访等工作;承担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对外宣传等工作;负责资产、后勤服务及安全保卫等协调管理工作。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2、政策法规处

负责组织规范性文件的起草监督审核、法制宣传教育、行政执法监督;负责对外合同协议签订的监督审核;负责人大和政协代表提案、议案的办理工作;承担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

3、监察处

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

4、市场监管处

负责电信与信息服务市场监管;负责市场准入管理,服务质量监管、电信资费审批备案等工作;负责公用电信网和互联网的网间结算工作;负责行风建设和电信用户申诉受理工作。

5、网络管理处

负责网络规划(公用通信网、互联网和专用通信网)、行业统计、安全生产等工作;负责保障电信普遍服

务、推进共建共享、监督管理通信建设市场工作;负责公用电信网和互联网的互联互通及通信资源分配与管理工作,保障网络畅通;组织协调战备应急通信工作。

6、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处

负责互联网行业管理、互联网网站备案管理以及互联网网络安全管理等工作;负责互联网网络环境整治专项工作;负责党政专用通信、信息安全管理、特殊通信管理等工作。

7、新疆通信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根据国家和工业和信息化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承担组织实施和统一管理全区通信行业特有职业(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8、新疆通信工程质量监督中心

依照国家和信息产业部颁布的通信工程质量监督条例和有关法规,对全区通信工程建设实行质量监督;承担通信建设市场管理职责,负责通信行业的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资质管理及核发临时资质证书,以及定额编制管理,工程评优,负责新疆通信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

9、自治区战备应急办公室

10、新疆通信管理局电信用户申诉受理中心
  负责新疆电信行业用户申诉受理。

11、新疆通信学会、新疆通信行业协会、新疆互联网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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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承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
地址:乌鲁木齐市中山路47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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